世界看点:银宝山新: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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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提议聘任的拟任人员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推荐孙伟东先生、殷春苗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本次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事项,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监高合规履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曾一龙 陈文正 王彩章